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宪问篇·第八章

【原文】

子曰:“为命(1),裨谌(2)草创之,世叔(3)讨论之,行人(4)子羽(5)修饰之,东里(6)子产润色之。”

【注释】

(1)命:指国家的政令。 

(2)裨谌:音bì chén,人名,郑国的大夫。 

(3)世叔:即子太叔,名游吉,郑国的大夫。子产死后,继子产为郑国宰相。&n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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