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宪问篇·第四十章

【原文】

子张曰:“书云:‘高宗(1)谅阴(2),三年不言。’何谓也?”子曰:“何必高宗?古之人皆然。君薨(3),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(4)三年。”

【注释】

(1)高宗:商王武宗。 

(2)谅阴:古时天子守丧之称。 

(3)薨:音hōng,周代时诸侯死称此。 

(4)冢宰:官名,相当于后世的宰相。

【译文】

子张说:“《尚书》上说,‘高宗守丧,三年不谈政事。’这是什么意思?”孔子说:“不仅是高宗,古人都是这样。国君死了,朝廷百官都各管自己的职事,听命于冢宰三年。”

【赏析】

子女为父母守丧三年的习惯在孔子以前就有,《尚书》中就有这样的记载。对此,孔子持肯定态度,即使国君,其父母去世了,也在继位后三年内不理政事,平民百姓更是如此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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