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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氏篇·第三章

【原文】

孔子曰:“禄之去公室五世(1)矣,政逮(2)于大夫四世(3)矣,故夫三桓(4)之子孙微矣。”

【注释】

(1)五世:指鲁国宣公、成公、襄公、昭公、定公五世。 

(2)逮:及。 

(3)四世:指季孙氏文子、武子、平子、桓子四世。 

(4)三桓:鲁国伸孙、叔孙、季孙都出于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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