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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经 第一十八卦 蛊卦

【原文】

(山风蛊)艮上巽下

《蛊》:元亨。利涉大川,先甲三日,后甲三日。

初六,干父之蛊,有子,考无咎。厉,终吉。

九二,干母之蛊,不可贞。

九三:干父小有晦,无大咎。

六四,裕父之蛊,往见吝。

六五,干父之蛊,用誉。

上九,不事王侯,高尚其事。

【注释】

①蛊(gu)是本卦标题。蛊的意思是“事”。全卦的内容主要讲儿子继承父业的事。由于蛊是全卦中的多见词,所以用它来作标题。
②先甲三日, 后甲三日:这是占问日期。古人记录时间的方法是;每年十二个月,每个月分三旬,每旬为十天,这十天依次用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、己、庚、辛、壬、 癸十个字表示。按照这种方法,先甲三日就是辛日,后甲三日就是丁目。
③干:用作“贯”,意思是继承,这里指继承父业。
④考:用作“孝”, 子考就是儿子孝顺。
⑤裕:发扬光大。
(6)吝:艰难。
(7)用誉:得到赞誉。

【译文】

蛊卦:大吉大利。有利于渡过大江大河。在甲日前三天的辛日和甲日后三天的丁日出发。
初六:能继承父亲的事业,就是孝顺的儿子。没有灾难,虽有危险,结果还是吉利。
九二:继承母亲的事业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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