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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货篇·第九章

【原文】

子曰:“小子何莫学夫诗。诗,可以兴(1),可以观(2),可以群(3),可以怨(4)。迩(5)之事父,远之事君;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。”

【注释】

(1)兴:激发感情的意思。一说是诗的比兴。 

(2)观:观察了解天地万物与人间万象。 

(3)群:合群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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