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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孙丑下·第十四节

【原文】

  孟子去齐,居休。公孙丑问曰:“仕而不受禄,古之道乎?”

  曰:“非也。于崇,吾得见王。退而有去志,不欲变,故不受也。继而有师命,不可以请。久于齐,非我志也。”

【注释】

1.休:地名。在今山东滕县北。崇:地名。
2.师命:师旅之命,指发生战争。

【译文】

  孟子离开齐国,住在休地。公孙丑问他:“做官而不接受俸禄,是古时候的道理吗?”
  孟子说:“不是,在崇地的时候我见到齐王,退下来我就有离开的想法,我不想改变这种想法,所以就不接受俸禄。后来发生了战争,不能够申请离开。长期留在齐国,不是我的想法。”

【赏析】

  本章亦是全篇总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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