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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娄下·第三十节

【原文】

  公都子曰:“匡章,通国皆称不孝焉。夫子与之游,又从而礼貌之,敢问何也?”

  孟子曰:“世俗所谓不孝者五:惰其四支,不顾父母之养,一不孝也;博弈好饮酒,不顾父母之养,二不孝也;好货财,私妻子,不顾父母之养,三不孝也;从耳目之欲,以为父母戮,四不孝也;好勇斗很,以危父母,五不孝也。章子有一于是乎?

  夫章子,子父责善而不相遇也。责善,朋友之道也;父子责善,贼恩之大者。

  夫章子,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?为得罪于父,不得近。出妻,屏子,终身不养焉。其设心以为不若是,是则罪之大者,是则章子已矣。”

【注释】

匡章:人名,齐国人。

【译文】

  公都子说:“匡章这个人,是全齐国人都说的不孝之人。先生却跟他交游,又很礼貌待他,冒味地问这是为什么?”
  孟子说:“社会上所说的不孝有五种情况:四肢懒惰,不管父母的赡养,是一种不孝。喜欢赌博又好酗酒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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