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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经 第六十二卦 小过卦

【原文】

(雷山小过)震上艮下

《小过》:亨。利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飞鸟遗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

初六,飞鸟以凶。

六二,过其祖,遇其妣。不及其君,遇其臣。无咎。

九三,弗过防之,从或戕之,凶。

九四,无咎。弗过遇之,往厉必戒,勿用永贞。

六五,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。公弋取彼在穴。

上六,弗遇过之,飞鸟离之,凶,是谓灾眚。

【注释】

①小过是本卦的标题。“过”有经过和责备两个意思,全卦的内容主要是 讲对批评的看法。标题的“过”字是卦中的多见词。由于前面已有“大过 卦”,所以这一卦叫“小过”。
②可:有利于。小事:周代祭祀和战争是 大事,其它都是小事。
③遗:留下。音:鸟的叫声。
④以:带来。
⑤过:责备,批评。祖:祖父。
(6)遇:礼遇,“过”的反义词。批 (bI):祖母。
(7)不及:赶不上,有缺点。
(8)从:用作“纵”,意思是 放纵,听任。戕(qiang) :伤害。
(9)无咎:这里的意思是没有过错。
(10)勿用:不利于。
(11)弋(yi):射鸟。
(12)彼:这里指代野兽。
(13) 离:用作“罗”,意思是网,指捕鸟的网。

【译文】

小过卦:亨通,吉利的占问。对小事有利,对大事不利。飞鸟经过,叫声还留在耳际。对大人不利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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