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光临
我们一直在努力

庄公十七年

【原文】

  【经】

  十有七年春,齐人执郑詹。

  夏,齐人歼于遂。

  秋,郑詹自齐逃来。

  冬,多麋。

  【传】

  十七年春,齐人执郑詹,郑不朝也。

  夏,遂因氏、颌氏、工娄氏、须遂氏飨齐戍,醉而杀之,齐人歼焉。

【翻译】

  【经】

 

剩余50%内容付费后可查看
赞(0) 打赏
未经允许不得转载:国学之家 » 庄公十七年

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

非常感谢你的打赏,我们将继续提供更多优质内容,让我们一起创建更加美好的网络世界!

支付宝扫一扫打赏

微信扫一扫打赏

登录

找回密码

注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