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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而篇·第十二章

【原文】

有子曰:“礼(1)之用,和(2)为贵。先王之道(3),斯(4)为美。小大由之,有所不行。知和而和,不以礼节(5)之,亦不可行也。”

【注释】

(1)礼:在春秋时代,“礼”泛指奴隶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。孔子的“礼”,既指“周礼”,礼节、仪式,也指人们的道德规范。 

(2)和:调和、和谐、协调。 

(3)先王之道:指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,周公等古代帝王的治世之道。 

(4)斯:这、此等意。这里指礼,也指和。

【译文】

有子说:“礼的应用,以和谐为贵。古代君主的治国方法,可宝贵的地方就在这里。但不论大事小事只顾按和谐的办法去做,有的时候就行不通。(这是因为)为和谐而和谐,不以礼来节制和谐,也是不可行的。”

【赏析】

和是儒家所特别倡导的伦理、政治和社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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