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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佾篇·第二十五章

【原文】

子谓韶(1):“尽美(2)矣,又尽善(3)也;”谓武(4):“尽美矣,未尽美也。” 

(又:3·25 子谓韶(1):“尽美(2)矣,又尽善(3)也;”谓武(4):“尽美矣,未尽美(善)也。”)

【注释】

(1)韶:相传是古代歌颂虞舜的一种乐舞。 

(2)美:指乐曲的音调、舞蹈的形式而言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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