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光临
我们一直在努力

雍也篇·第九章

【原文】

季氏使闵子骞(1)为费(2)宰,闵子骞曰:“善为我辞焉!如有复我(3)者,则吾必在汶上(4)矣。”

【注释】

(1)闵子骞:姓闵名损,字子骞,鲁国人,孔子的学生,比孔子小15岁。 

(2)费:音mì,季氏的封邑,在今山东费县西北一带。 

(3)复我:再来召我。 

(4)汶上:汶,音wèn,水名,即今山东大汶河,当时流经齐、

剩余50%内容付费后可查看
赞(0) 打赏
未经允许不得转载:国学之家 » 雍也篇·第九章

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

非常感谢你的打赏,我们将继续提供更多优质内容,让我们一起创建更加美好的网络世界!

支付宝扫一扫打赏

微信扫一扫打赏

登录

找回密码

注册